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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1-01-31 09:03
资料来源: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围绕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1号街坊青工路北,邮编:014020,电话:518530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林草生态建设工作实际,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共公开792条,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的目标。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了《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监督保障和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机构、日常工作有专人负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主动公开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举措等信息。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安排部署,及时公开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等信息。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及时公开政务和公共服务改革事项相关信息。围绕招商引资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涉林草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

(四)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市林草局把人民关注关切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首要任务。2020年,畅通群众沟通交流渠道,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等互动交流平台信件的受理,及时登记、分类、转办,回复网民信件9封。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包头市大青山南坡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实施意见》(包党办发〔201925号)、《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946号)和《包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达茂旗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945号)和《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等政策解读文章7篇。

(五)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建设。2020年,市林草局坚持便捷高效服务群众的目标,针对门户网站的栏目设计、页面编排进行修改,创新设置了互动交流专栏,方便群众咨询信息,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开通林草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多渠道宣传林草生态建设和保护修复成果,让更多群众了解和参与到包头生态文明建设中。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发布信息211条,订阅数701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0

0

0

行政许可

0

0

0

其它对外管理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次 120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圆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圆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 予 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 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需要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站转下年度集妓办理

0

0

0

0

0

0

0

2020年,市林草局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年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应公开的信息未公开、不允许公开的信息已公开的问题。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问题。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末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规制度掌握的还不深不细,人员的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责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执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及时报送、发布应予以公开的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为群众提供更全面、更准确、更及时的政务信息资讯。三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的完善和优化升级,确保各网站平台功能健全和信息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2020年,市林草局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二)无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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