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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的报告
发文时间:2024-12-26 11:47
资料来源: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市林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林草部门的工作要求,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林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法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印发《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从持续健全组织制度保障体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营造普法宣传浓厚氛围5个方面,明确了全年19项法治建设任务,有针对性地提高全局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持续加强对法治、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扎实抓好学法用法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印发《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学法安排》,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集中学习、自学、讲座相结合,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内法规、“行政三法”、《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自治区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等“六部促进条例”,不断增强林草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三是做好林草领域立法。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包头市湿地保护工作实际,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废止和《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正相关工作,切实增强林草立法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适用性;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交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工作,依法合理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协调开展立法调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对全市“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现状、存在问题、立法成熟度、立法建议等开展调研、并立足于今后一个时期“三北”天然林保护重要任务形成专题立法调研报告,为推进呼包鄂乌四市协同保护“三北”工程建设成果提供法治支撑。做实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森林草原防火月”“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日常执法检查监督工作,通过实地讲解、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并上线《法制第一线》栏目,通过分享真实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引导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全民法治林草观念。

(二)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凡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查落实内部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协助审查机制,加强行政行为源头规范,有力保证了林草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三是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依据规范性文件清理标准和司法局相关通知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常态化“扫描”,累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6次。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选聘1名专业律师担任林草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评估、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方面的“预防、把关”作用,有效规避决策风险。六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标准、责任分工、审查结果,规范审查流程。七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截至目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决策事项4项,政策解读6件,共承办人大建议10件,(主办4件、协办6件)、政协提案11件(主办5件、分办6件),主动征求意见,接受人民监督。

(三)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级各类执法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完成执法证、执法监督证件申领调离、退休的执法人员证件的回收注销工作;完成年初确定的全市林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加强林草执法队伍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基层执法监督指导按季度调取相关地区案件办理台账,监督旗县区案件办理情况,针对基层林草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性、执法案卷文书制作规范性和林草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困难疑惑进行指导,并及时转发自治区林草局印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切实保障林业和草原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以“多发典型为主,各类型全覆盖”的原则,联合市环食药侦查支队,通过抽查的形式对全市各旗县区近一年查处的行政案件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工作,形成了《通报》,反馈了《案卷评查问题清单》和改进建议。四是优化了苏木乡镇(街道)赋权事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经广泛征求旗县区林草部门和各苏木乡镇(街道)意见,将原先19项林草赋权事项精简到12项,确保权力赋得准,基层接得住。五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年以来,未发生被行政复议确认违法、撤销、变更的行政执法案件;未发生被行政诉讼终审判决败诉的行政执法案件。

(四)林草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聚焦服务我市“两都”建设、电力基础设施提速提质,从“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两个方面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在全流程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和强化监管上下功夫,做到了凡是具备办理林草手续条件的重点项目在第一时间完成手续办理。二是审核报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申请10余项,完成大青山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审批。将包头黄河景区西片区文旅规划纳入《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为合理利用包头黄河湿地资源、发展黄河文旅产业提供了规划保障。

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将诚信建设列入局党组会及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孙绍骋书记在2024年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上的讲话和全市法治政府暨诚信建设工程推进会会议精神,并将信用情况作为局党员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的前置条件抓好落实,不断提升全体党员干部诚信意识。二是协同做好企业诚信监管工作。结合企业办理项目使用林草地手续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行政处罚事项,对有关企业诚信情况进行监管。三是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政务公示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公示政策性文件,并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包头)进行“十公示”,权责清单关联率达到100%,确保依法行政、阳光运行。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主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推动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带头学法用法。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学习《民法典》《行政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局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带头研究部署。严格执行法治建设责任考核制度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年度法治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建设、执法队伍建设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切实履行年终述职必述法,聚焦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林草法治责任制落实、规范依法行政、提升林草行政执法质效等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带头推动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林草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依法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完善林草领域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认真落实“八五”普法年度普法任务,加大普法教育培训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守法用法执法水平。四是带头推动诚信建设工程。建立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用人机制,严格公职人员诚信管理,开展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培训,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诚信教育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加大公职人员诚信考评;加大政务诚信宣传力度,积极推送信用知识,传播诚信理念,筑牢诚信意识,弘扬网络诚信文化以及中华民族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五是带头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让每一项行政行为都依法依规、公正透明。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全部通过网上公开的形式征求意见建议;推动各项规范性文件及时全面公开,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均为兼职且大多经验不足,与目前的实际执法需要不相适应,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亟待提升。

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覆盖面也不够广,农牧民对林草保护特别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了解得不够深。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林草领域依法行政工作,用法治保障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力推动权力、责任、负面“三个清单”制度覆盖林草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进一步健全法治制度。主要是制定出台学法用法、普法宣传、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规范相关领域行为,实现强弱项、补短板的目的。

三是依法高效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强化服务意识,深化“全过程、全情景”模式,紧紧围绕我市“两都”建设、电力基础设施提速提质攻坚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建设,从靠前服务、指导、协调、跑办等方面做好各项工作,全过程保障全市重大项目落地。

四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承接好执法机构改革后市局承担的行政执法任务。深入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提升林草系统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围绕重点领域,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案件。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林草行政执法案卷交叉互评和集中评查,加强对旗县区林草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

五是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积极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畅通信访渠道,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六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创新方式,扩大覆盖面,加大社会普法力度,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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