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林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强化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及林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强化研究部署。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年初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重点任务,制定并印发年度林草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同时,加强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罚等各项重点工作均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三)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林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行政执法、涉法涉诉、重大决策等领域法治难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局上下形成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科学民主决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图》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本年度出台的3个林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有效保证了决策质量和责任落实。
二、坚持制度先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体系
(一)动态调整公布权责清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要求,对市级林草系统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与动态调整。同步明确权力事项的责任主体、追责情形及依据,确保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
(二)做好林草领域立法。结合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和本市实际,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修正了《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废止了《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增强了立法的系统性、协同性、适用性。
(三)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常态化清理。我局牵头制定的2个党内规范性文件和13个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及时在平台备案。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选聘专业律师担任林草法律顾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考核评价指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评估、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方面的“预防、把关”作用。
三、注重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有解思维”适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形势,通过成立执法组、推动新增人员申领执法证件、明确辅助执法单位、印发工作安排和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充实执法力量。积极协调推动市、县两级林草执法队伍组建。
(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题学习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并部署落实。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问题线索公告并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线索3条并全部整改完毕,同时印发了规范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文书格式。完成并公示了林草行政执法事项172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11项。
(三)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内部纠错机制作用,按“多发典型为主,各类型全覆盖”原则,定期开展案卷集中评查。本年度抽查案卷9卷,形成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点对点反馈至各旗县区,确保及时整改。
四、聚焦重点领域,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扎实开展专项行动。针对违法开矿、开垦及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毁林毁草问题。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牵头多部门开展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联合17个部门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机制,开展“清风行动”,救助野生动物754只。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编制并公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利用重要普法节点,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在农村牧区常态化开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签订责任书、设立警示牌、发放“明白卡”等方式,源头预防毁林毁草问题。
(三)多元化解涉林涉草矛盾。建立涉林涉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设立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规范信访事项和12345热线办理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累计办理信访交办件10余件,12345热线交办件30余件。
五、深化诚信建设,优化林草营商环境
(一)强化干部职工诚信教育。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列入学习内容,建立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用人机制,将信用情况作为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的前置条件,塑造忠诚、廉洁、担当、高效的干部队伍形象。
(二)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服务,全力做好重大项目林草手续办理。组织开展攻坚行动,深化“全流程、全情境”服务模式,推出9项提升质效措施,做到提前介入、容缺受理、主动服务。
(三)完善信用激励措施。制定印发《包头市林草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将毁林毁草等行为纳入企业信用监管,及时与市发改委对接更新企业信用状况,规范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效惩戒失信行为。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基层林草执法力量与新形势下执法工作需求存在差距,草原、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等专业领域执法人才储备不足,执法队伍整体业务素养和实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不够健全,行刑衔接工作的顺畅度不足,行政执法全流程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仍需持续加强。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精准性与实效性不足。林草法治普法宣传形式相对传统,宣传内容与不同群体需求的契合度不高,针对农村牧区群众、企业经营主体的个性化、精准化普法仍需持续提升。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和运用,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安排部署,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二)深化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结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多层级、多形式的培训宣传,筑牢党员干部法治思想根基。
(三)依法高效做好行政许可。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全过程、全情景”模式,聚焦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从靠前服务、协调指导等方面做好要素保障。
(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探索制定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和容错纠错机制,适时开展全市案卷评查,加强对基层执法的监督指导。
(五)扎实开展普法与“以案释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方式方法,选树典型案例,加大社会普法力度,提升林草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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