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林草发〔2024〕 31 号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2024年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地区林业和草原工作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23日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局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认真落实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推动林草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林草法治重点工作局党组集体研究、学法用法、述职考核等制度,定期听取汇报,推进解决林草法治工作重大问题,切实把林草各项工作“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实到履职全过程各环节。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制定印发《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学法安排》,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领学、支部集中研学、新媒体辅学、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促学、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内容的学习,全年举办2次林草法律法规“绿色大讲堂”专题讲座,切实筑牢局系统党员干部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严格落实党内法规。结合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党内法规学习,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四)严格依法决策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依法做好林草行政许可、处罚、检查、监督和服务,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五)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合法合规,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进一步做好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创新方式,通过图文、音视频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解读质量。
(六)依法高效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强化服务意识,深化“全过程、全情景”模式,树牢“今天最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紧紧围绕我市“两都”建设、电力基础设施提速提质攻坚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建设,从靠前服务、指导、协调、跑办等方面做好各项工作,全过程保障全市重大项目落地。
(七)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承接好执法机构改革后市局承担的行政执法任务。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围绕破坏林地草原湿地、猎捕贩卖野生动植物等重点领域,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案件。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林草系统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包头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林草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探索制定《林草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林草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开展全市林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林草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对旗县区林草行业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
(八)做好林草领域立法和应诉工作。协同相关地区和部门,完成《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废改工作。依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
(九)防范化解林草领域矛盾纠纷。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高度关注、依法妥善调处农村牧区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等矛盾纠纷。
(十)稳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探索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智能执法终端,逐步实现对林草行政执法行为的网上监督。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林草领域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十一)加快推进林草系统诚信建设。按照自治区建立的重点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制度,依据权责清单,开展林草信用评价。落实林草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开展林草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按照《包头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开展林草失信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认真办理“12345”“市长信箱”“网络举报”“局长信箱”等行政投诉渠道和平台交办的问题线索。
(十二)扎实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认真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民族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植树节、爱鸟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宪法》《森林法》《草原法》《民法典》《行政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十三)强化“以案释法”。征集筛选森林草原防火、破坏草原林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林草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过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提升全市人民依法保护林草资源意识。
附件:1.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共性)
2.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个性)
3.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学法安排
附件1
2024年度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普法责任清单(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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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普法主要内容及重点任务 |
重点普法对象 |
主要方式与措施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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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
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 单位负责人 |
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及领导干部教育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学习培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
机关党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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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
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 单位负责人 |
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深入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借助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宪法“七进”活动、“ 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
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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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
林草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 |
持续开展民法典“七进”活动,扎实开展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和 第四个“ 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林草行业治理和法治实践。 |
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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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
林草系统党员干部职工 |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利用红色廉政教育基地等载体,结合党日活动,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学习宣传,认真开展党内法规、党员纪法教育专题讲座,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尊崇、模范执行。 |
机关党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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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围绕落实“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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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系统领导干部职工 |
坚持普法宣传各项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民族法治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认真开展国家安全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国防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网络安全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宣传教育。 |
机关党总支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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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 |
林草系统领导干部职工、社会群众、企业 |
要通过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产权保护、维护市场自由、促进公平竞争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内蒙古、包头市相关政策措施。 |
森林资源 管理科 |
附件2
2024年度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普法责任清单(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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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普法重点任务及主要内容 |
重点普法对象 |
主要方式与措施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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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月2日,世界湿地保护日,重点宣传《湿地保护法》 |
林草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 |
世界湿地保护日,采取发放普法传单、有奖问答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
湿地野保科 湿地保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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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重点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 |
林草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 |
3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向公众传播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展示野生鸟类图片,发放等野生动植物科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营造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的浓厚氛围。 |
湿地野保科 林草资源保护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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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 |
参与义务植树相关单位和社会群众 |
印发《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宣传单;利用官网、报纸、广播、电视、手机客户端 等媒体开展宣传。 |
造林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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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森林法》等相关林业法律法规 |
林草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 |
利用官网、报纸、广播、 电视、手机客户 端等媒体;利用宣传栏、宣传品、横幅等 。 |
森林资源管理科 林草资源保护站 林草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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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等草原相关法律法规 |
林草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 |
利用官网、报纸、广播、 电视、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利用宣传栏、宣传品、横幅等 。 |
草原监督管理科 林草资源保护站 林草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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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林草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 |
利用官网、报纸、广播、 电视、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利用宣传栏、宣传品、横幅等 。 |
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林草资源保护站 林草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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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林草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 |
利用官网、报纸、广播、 电视、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利用宣传栏、宣传品、横幅等 。 |
森林草原防火科 林草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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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种子法》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等林草相关种苗法律法规 |
林草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 |
利用官网、报纸、广播、 电视、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利用宣传栏、宣传品、横幅等 。 |
造林科 林草工作站 林草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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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执法和林草系统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相对人、社会群众 |
严格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做到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 |
林草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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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学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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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习时间 |
学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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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月 |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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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月 |
《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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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月 |
《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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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月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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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月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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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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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月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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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信访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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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法典》 |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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