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林草发〔2024〕18号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林业和草原
信息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林业和草原工作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林草工作开展情况,深化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林草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林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基本要求
2024年,全市林业和草原信息宣传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两件大事”和对包头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守土有责、保障有力,坚持雷厉风行、求真务实,坚持敢作善为、抓实干成,紧紧围绕全市林业和草原中心工作任务,统筹发挥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作用,统筹发挥内部和外部作用,讲好林草故事,展示林草形象,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林草生态建设的宏大氛围,为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包头市各类会议精神,围绕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全面展示林草工作的新意义,全面展示林草工作的新作为,全面展示林草人的新形象。
(二)具体任务
1.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原则上每月报送与林草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不少于8条,各科室、单位每月报送不少于4条;
2.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局属各科室、单位年采用经验类、成效类信息不少于2条,即每半年1条;年采用问题类、社情民意、媒体焦点类信息不少于2条,即每半年1条;
3.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通过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媒体刊物宣传报道林草工作全年不少于20次,并要及时向市局提供展示工作成效的照片视频;
4.有条件的旗县区要开通微信公众号,加大新媒体宣传报道力度;
5.动员林草系统干部职工及本地区人民群众关注“包头林草”微信公众号,及时阅读、积极转发相关内容。
三、组织领导
市林草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落实工作。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局属各二级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及1名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写、报送等工作。
四、宣传重点
一是围绕高标准实施重点项目,坚决打好防沙治沙黄河“几字弯”攻坚战进行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报道包头市阴山北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三北工程项目、大青山南坡绿化提质增效工程、森林抚育项目、重点区域绿化项目等各类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中的新做法、新成效。(责任科室单位:规财科、造林科、草原科、湿地野保科、防火科,责任地区: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
二是围绕试点示范建设进行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报道全面推进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建设、自治区“草票”制度试点建设、国有林场试点任务建设中的新举措、新模式。(责任科室单位:改革科技科、草原科、造林科、林草工作站,责任地区: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
三是围绕有效保护林草资源安全,坚持守土有责进行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报道在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强草原林地保护管理、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林草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控工作等方面的新做法、新成效。(责任科室单位:改革科技科、森林资源科、草原科、自然保护地科、湿地野保科、防火科、林草资源保护站、湿地保护中心、灾害防控中心,责任地区: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
四是围绕全面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行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报道全程保障全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探索拓展果品经济林提质增效和精深加工,不断推进“林(草)光互补产业发展,持续发展壮大林草经济等方面的新成效、新作为。(责任科室单位:森林资源科、改革科技科、草原科、造林科,责任地区: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
五是围绕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林草事业发展支撑保障能力进行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报道在深化集体林权改革,争取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苗圃抚育管理和提质升级,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验收等方面的新成果、新成效。(责任科室单位:改革科技科、林草工作站,责任地区: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
六是围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夯实林草事业发展根基进行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报道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抓好干部队伍教育培养等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责任科室单位:机关党总支、人事科、局属各二级单位,责任地区: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各科室单位要把信息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检查和审核把关,切实发挥林草政务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主渠道作用。要重视和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明确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将政治觉悟高、业务精、事业心强的优秀人才选派到信息工作岗位上来,为信息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参与领导活动、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和重要调研活动的便利,并通过参加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请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局属各二级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及1名信息员,于3月25日前报市局办公室(邮箱:btslyjbgs@163.com)。
(二)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质量效益。紧紧围绕林草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大调研,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突出重点,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既要报送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也要报送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加强对一般性或动态性信息的提炼和深度开发,深入挖掘特色和亮点。信息写作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文字精炼、内容详实,措施明确,力求用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情况,并尽可能提供图像资料。要对信息筛选、加工、校对、审核严格把关,特别是把准文字表述关,确保信息质量。
(三)严格信息宣传工作考核通报。市局办公室将对旗县区、各科室单位信息宣传、报送和采用数量进行统计,采取量化积分方式,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并将通报通过“大屏”、“展板”等方式常态化公开。且将通报作为对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政务信息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0472-5184201
邮 箱: btslyjbgs@163.com
对外宣传联系人:宋涛
联系电话:0472-5186318
邮 箱: btslyxc@163.com
附件:1.全市林业和草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分表
2.2024年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局各科室、单位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统计表
3.“包头林草”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19日
全市林业和草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分表
单位名称: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最终得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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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内容、分值及规则 |
加分/扣分原因 |
加分/扣分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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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报 送 |
报送数量 |
每条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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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完成每月报送任务 |
按每条1分累计从总积分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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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完成约稿任务 |
每次扣除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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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完成经验类、成效类、问题类、社情民意类信息 |
6月份起每月扣除10分,直到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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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采 用 |
被“包头林草”公众号采用的信息 |
每采用1条,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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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委办公室《每日信息专报》、市政府办公室《每日要情》采用的信息 |
每采用1条,计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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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委办公室《包头信息》、市政府办公室《包头信息》采用的信息 |
每采用1条,计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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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治区林草局网站、市政府网站采用的信息 |
每采用1条,计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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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 |
市级媒体每采用1条,计10分;自治区媒体每采用1条,计20分;国家级媒体每采用1条,计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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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其他宣传平台采用的信息 |
每采用1条,计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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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考
评 |
获得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领导正向批示的信息 |
在被采用计分的基础上,每条再加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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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开展信息报送的单位 |
年终予以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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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迟、漏、瞒、错报重要信息,造成政务信息工作严重后果 |
按每条50分累计从总积分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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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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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单位上报信息被上述刊物、媒体采用,按相应分值计分;同一信息被多个刊物、媒体采用,可累计加分。扣分后总分值在0分以下的,按0分计算。 | ||||
2024年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统计表(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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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单位 |
报送 |
采用 |
扣
分 |
累计得分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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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林草”公众号 |
市委 |
市政府 |
自治区林草局网站 |
新闻 媒体 |
其他宣传平台 |
领导正向批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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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信息 专报 |
包头 信息 |
每日 要情 |
包头 信息 |
市政府 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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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农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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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农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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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农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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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草局九原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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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拐区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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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矿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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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右旗林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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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林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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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林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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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农牧林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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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局各科室单位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统计表(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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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单位 |
报送 |
采用 |
扣
分 |
累计得分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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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林草”公众号 |
市委 |
市政府 |
自治区林草局网站 |
新闻 媒体 |
其他宣传平台 |
领导正向批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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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信息 专报 |
包头 信息 |
每日 要情 |
包头 信息 |
市政府 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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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沙造林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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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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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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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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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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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和科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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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火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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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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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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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党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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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 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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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 资源保护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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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 灾害防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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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湿地保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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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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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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