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局属各科室、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全国、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我市2022年“两会”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林草办发〔2022〕50号)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全年各项造林绿化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形势下做好202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性
2022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包头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准”稳中求进”这个总基调,坚决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个政治责任,锚定“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这个目标。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部署各项工作。随着计划任务的逐渐减少和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各地要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克服困难,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科学谋篇布局,为包头市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贡献林草力量。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按照国家、自治区林草局要求,新造林和退化林修复任务将实行“直达到县、上图入库”精细化管理,林业重点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林长制”统筹考评。各旗县区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紧盯工作目标,采取强力措施,狠抓时间进度,尽快研究制定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领导、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尽快排出重点工作任务时间表、路线图,确保2022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科学规划、狠抓落实。2022年全市计划实施营造林任务58.3万亩,其中新造林9.95万亩,退化林修复16.3万亩,森林抚育24.7万亩,造林补贴项目7.35万亩(计划任务表附后)。各旗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尽快制定2022年营造林工作的总体规划,科学规范地编制各项工程的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解冻水浇灌、枯死木及杂草清理、造林整地、种苗储备及调运等春季造林前期准备工作要同步开展,确保方案批复后第一时间推进各项营造林工作。局机关有关科室以及局属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做好相关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旗县区要及时掌握种苗市场供需信息,合理调配林木种苗资源,做好余缺调剂工作,确保优良种苗的有序供应和优良乡土树种苗木在营造林工程建设中推广使用。各旗县区种苗检疫部门,要对种苗市场进行严格把关,实行“两证一签”制度,坚决杜绝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带病苗木和不适应本地生长的苗木进入我市种苗市场。同时,要把质量管理作为营造林生产的首要工作来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问题导向,严把造林施工各个环节质量关,努力提高造林施工的科技含量,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要密切联系、通力合作,组织专门的技术人员深入各旗县区检查、监督、指导工作,配合各旗县区做好苗木调配、检疫工作以及202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全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区也要建立相应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成效。
二、全力抓好春季造林工作
春季是我市造林绿化的主要季节,是确保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的关键时期。2022年实施的营造林任务主要在春季造林完成,各旗县区要尽快部署、抓紧落实春季造林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保证规划科学、路线合理、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尽早启动并全力抓好春季造林工作。
一是要确保春季造林生产安全。春季造林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范围广,动员人数和出动各类机械台次众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各旗县区领导要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春季造林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调配工程施工人员,同时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好各环节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工作,全面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春季造林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旗县区务必要抢抓有利时机,认真准备、精心筹划、合理安排,切实落实好春季造林的各项保障措施。入春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基本无有效降水,土壤墒情较差,对春季造林极为不利,各旗县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浇灌解冻水并结合造林整地开展蓄水保墒工作,以提高营造林“两率”。同时,要严抓春季防火相关工作,在火险高发地区及早开展除草、枯死木清理等工作,并将补植补造工作与春季防火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此外,各地要继续对历年生态建设工程成果进行巩固和提档升级,全面保障现有造林绿化成果。
三是组织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目前,市林草局已开始着手安排2022年全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各旗县区林草主管部门也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各旗县区要积极拓宽市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渠道,倡导和鼓励市民及各类社会组织通过认种认养主题林、志愿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管护、捐资捐物、参与设施修建和公益宣传等多种尽责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旗县区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编制工作要在3月底前完成评审、批复和招投工作,并于4月上旬全面启动2022年的营造林工作。
二是新造林任务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特别是土右旗往年结转实施的未完成人工造林任务,必须于2022年全部完成,且新造林任务必须全部落地上图,与森林资源管理“国土三调一张图”严格一致。
三是对于目前自治区尚未下达的2022年新造林、退化林修复等建设任务,必须提前做好地块落实、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任务下达后能够第一时间组织实施。
四是各旗县区要结合抚育管护工作,积极组织人员清理公路沿线、城镇周边、厂矿园区、乡村等重点绿化区域内的蒿属杂草。在春季造林过程中,争取最大限度清除市辖区内蒿属杂草,尽可能降低蒿属杂草花粉引起过敏性鼻炎的发病率。
五是认真贯彻全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上强调“抓好每一天跑 赢2022年”精神,林业生态建设和造林绿化工作实行“日清月洁、闭环管理”。各旗县区在春季和雨季造林期间,要及时反馈造林绿化情况,每周向市林草局报送造林进度表,认真总结造林绿化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将春季造林绿化总结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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