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访问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79号建议的再答复
发文时间:2023-07-28 17:13
资料来源: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石志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内蒙古巴音杭盖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在去年答复的基础上,现再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于2001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包头市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批复面积49650.28公顷,其中,核心区17216公顷,缓冲区7108.29公顷,实验区25325.99公顷。石代表在建议中提出,在《自然保护区条例》执行过程中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在划定保护区时,将一些不具备“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的天然荒漠草原,也一并划入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范围,划定导致保护重点不突出,与保护目标存在明显差异。二是草牧场占保护区总面积87.34%,草牧场已全部确权到牧户,原住牧民生产生活设施与保护管理存在矛盾冲突,影响了保护区正常管理。三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内分区管控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不能做到科学有效管理

二、采取的措施

(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2020年3月,国家启动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市林草局组织达茂旗林草局积极与自治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专家组协调,聘请了自治区林业勘察设计院专家共同拟定了《内蒙古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分述报告》意在解决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矛盾,但在自治区评审过程中由于调整面积过大、调整理由不充分未通过专家评审,仍按原批复界线管理。

(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再完善。2022年5月,国家林草局启动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再完善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林草局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再完善工作要求,本着突出问题导向、调整理由充分、不能带来新的矛盾原则要求,市林草局督促指导达茂旗全面扎实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再完善工作。积极协助达茂旗政府再次将《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再完善分述报告》上报自治区林草局。2022年6月,自治区林草局组织召开全区自然保护地专家组评审会议,均以达茂旗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拟调出范围属于草原,不在保护地整合优化再完善调出范畴,保护区面积不能缩减为由,不予调整。

三、取得成果

目前,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数据审定返回,市林草局已将全市各级自然保护地核实完善后上报自治区林草局,等待统一批复。下一步,市林草局将积极指导达茂旗政府,按照整合优化成果数据编制合理可行的保护区总体规划,利用规划解决保护区管理中发现的矛盾和冲突。

四、举一反三

在自然保护地申建工作中,要坚持精准、科学划定的原则,处理好地方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在划定自然保护地时充分考虑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性质、权属、有无矛盾冲突等因素,并经过相关领域专家实地考察、评估论证后,做好与当地政府沟通,确定自然保护地申建工作。


字体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