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包头市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投诉渠道,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征集。现将林草系统原接受投诉举报内容进行更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投诉举报范围
现受理2012年11月以来包头市范围内林草系统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领域的项目相关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按“统一部署、分级征集、属地受理”的原则,线索以书面形式,向属地林业和草原部门提供。受理渠道如下:
(一)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472-5186119
邮箱:lyjjck5185307@126.com
(二)包头市昆都仑区农牧局 电话:0472-2837007
邮箱:nmlsjzhb@163.com
(三)包头市青山区农牧局 电话:0472-6210998
邮箱:qsqnmlsj@163.com
(四)包头市东河区农牧局 电话:0472-4388017
(五)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九原分局 电话:0472-6887396
(六)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 电话:0472-8728083
邮箱:sgqzrzyj@126.com
(七)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水务局 电话:0472—8518808
(八)土默特右旗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472—8925248
(九)达茂联合旗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472-8421538
(十)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472—8112033
(十一)稀土高新区农牧林水局 电话:0472-5255337
邮箱:gxqnmlsj@126.com
三、受理时间
(一)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受理投诉举报起止日期:2025年7月至2026年12月31日。
五、投诉举报须知
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证据或者线索,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请举报人注明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内容。民事纠纷、司法诉讼、信访事项不属于举报线索,提供者通过其他渠道反映。
全市林草部门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研究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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