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发布2024年包头市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作者:    来源: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   阅读:

各旗县区林草工作主管部门,稀土高新区农牧林水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17〕143号)《内蒙古自治区湿地名录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8〕85号)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将包头市老羊壕等5处湿地列入2024年包头市重要湿地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4市级重要湿地名录 .xls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