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自治区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和《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包党发〔2019〕12号)的安排部署,全面加强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自治区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遵循湿地生态系统的内在机理和规律,依法加强湿地生态保护,大力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逐步完善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系统,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全面保护。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科学规划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内容,突出生态功能,保证黄河湿地保有量,保障湿地功能和效用的发挥。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地区对本行政区域内黄河湿地保护建设负总责,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三)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充分发挥林业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 (四)坚持依法管理,广泛宣教。严格落实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湿地保护相关知识,提高全民保护黄河湿地的意识。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科研监测中心等保护修复基础设施全部建成,科研监测水平显著提高,保护网络体系基本形成,黄河湿地保护步入良性轨道。 到2025年,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率提高到75%以上,“五片区”得到有效保护,湿地自然景观得到有效恢复,防洪抗旱、调节气候、净化水质、降解污染、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得到显著提升。 四、重点工程 2019年至2025年重点实施9个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一)西海湖补水工程。工程建设范围是宋昭公路以西,沿黄景观路以南至黄河,建设面积220公顷,采取生态补水、水系连通和植被恢复等措施,恢复、保育昭君坟水源地边界内水域和湿地。(责任地区:九原区;责任部门: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二)昭君岛湿地恢复治理工程。工程建设地点是昭君岛片区堤南恢复重建区,建设面积1300公顷,采取地形整理、水系连通、生态补水、水生植物种植等措施,清除私垦土地、荒地,恢复重建以“滩”为主题的湿地生态系统。(责任地区:九原区;责任部门: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三)小白河湿地恢复治理工程。在小白河片区九原区段堤南,建设面积220公顷,采取地形整理、生态补水、水系连通、植被恢复等措施,清除堤南私垦土地,恢复重建湿地生态系统。在小白河片区稀土高新区段堤北,建设面积100公顷,采取地形整理、生态补水、植被恢复等措施,恢复重建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湿地生态系统。(责任地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责任部门:市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四)南海湖湿地恢复治理工程。工程建设地点是南海湖片区堤南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建设面积900公顷,通过开展地形整理、水系连通、生态补水、水生植物种植等措施,保育大堤南侧沼泽湿地,清除私垦土地,恢复湿地生态系统。(责任地区:东河区;责任部门:市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五)敕勒川湿地恢复治理工程。工程建设地点是敕勒川片区恢复重建区,建设面积约850公顷,通过开展地形整理、水系连通、生态补水、水生植物种植等措施,对敕勒川片区形成的牛轭湖进行湿地补水,清除私垦土地,恢复湿地功能,以“岛”为主题,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责任地区:土右旗;责任部门:市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六)共中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工程建设地点是共中海片区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建设面积2200公顷,通过开展湿地恢复措施,清除私垦土地,恢复保育区水域、芦苇沼泽和滩涂,形成稳定的以“泽”为主题森林沼泽景观。(责任地区:土右旗;责任部门:市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七)小白河分洪区续建工程。工程建设地点是小白河片区蓄滞洪库区,建设面积700公顷,通过开展清淤、植被恢复等工程,扩大湿地库容,连通湿地水系,逐步恢复以“水”为主题的湿地生态系统。(责任地区:稀土高新区、九原区;责任部门:市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 (八)二道沙河生态治理及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工程建设范围是二道沙河河道及其入黄流经南海湖湿地范围,建设面积267公顷,通过实施水质净化、景观提升、湿地生态补水、湿地生态修复等工程,逐步恢复南海湖湿地的水环境及自然生态环境。(责任地区:东河区、稀土高新区;责任部门:市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水务集团) (九)湿地宣教工程。在小白河片区建设宣教中心,面积250平方米,从不同角度对湿地功能、资源进行展示,增强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在南海湖片区堤北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恢复重建区实施宣教工程,建设面积200公顷,通过保育现有沼泽湿地,建设湿地植物宣教田、湿地植物宣教温室、宣教科普展示长廊、观测通道及观测塔等宣教配套设施。引进“稻渔立体”种养殖项目,以“园”为主题,展示湿地的独特魅力;在共中海片区宣教展示区实施宣教工程,建设面积200公顷,通过建设室外宣教设施、宣教小径等基础设施,对南部现有林地及水域、芦苇沼泽和滩涂进行保育,让公众对此处独特的森林沼泽景观进行认知。(责任地区:东河区、土右旗;责任部门:市林业和草原局) 五、主要任务 (一)纳入全市整体规划。遵循“多规合一”的理念,将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划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为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各相关地区要根据市级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内的湿地保护详细性规划,分解落实湿地保护修复目标任务,更加科学有效的做好湿地保护工作。(责任地区:东河区、九原区、土右旗、稀土高新区;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二)强化经常性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湿地资源监管力度,集中开展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违法建筑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对破坏湿地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责任地区:东河区、九原区、土右旗、稀土高新区;责任部门:市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三)落实湿地补水各项措施。对湿地水资源实行统筹管理,保障湿地用水需求。实施湿地补水工程,实现湿地内水系连通,恢复湿地自然补水体系,让湿地恢复原有生态,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责任地区:东河区、九原区、土右旗、稀土高新区;责任部门:市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 (四)健全湿地公园监测网络。建设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科研监测中心、包头黄河国家级定位研究站,建立湿地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提高湿地监测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在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的5个片区进行科学布局,建立湿地水体、土壤、野生动植物监测站和观测点,形成站点结合、布局合理的湿地监测网络体系。(责任地区:东河区、九原区、土右旗、稀土高新区;责任部门:市林业和草原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地区也要对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把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保障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相关地区、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湿地建设项目资金,鼓励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合理利用区、宣教展示区开展湿地旅游活动,参与公园建设。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多元投融资机制。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严格落实《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经常性的执法检查,依法严惩破坏黄河湿地的违法行为。要建强执法队伍,完善管护设施,强化日常监管,保护黄河湿地生态环境。 (四)强化科技支撑。各相关地区要加强湿地基础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整合湿地科研力量,提高湿地科研成果转化率,着力破解制约我市湿地保护发展的科技瓶颈。为湿地保护和管理决策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五)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将加大对各相关地区和部门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考核力度,相关地区和部门要按照意见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细化责任措施,推动相关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任务。附件: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 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江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武二斌 副市长 苗程玉 市政府秘书长 邬军军 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王河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保良 东河区区长 李少强 九原区区长 金永丽 土右旗旗长 李丹夫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雷殿军 市发改委主任 孙 郁 市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李兰维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晓陆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吕惠斌 市住建局局长 周志刚 市水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李丹夫兼任。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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